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. 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针,制定院各个时期的任务,负责起草院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文稿,并协助院长检查和督促学校计划、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二. 协助院长组织党政联席会议、行政会议、政治学习和教研室活动等,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。
三. 协助院长对跨其他办公室或教研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,负责办理某些不属于其它办公室和教研室职责范围的临时性工作。
四. 在院长的领导下,与有关办公室和教研室配合,做好本院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。
五.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整理材料,提出意见和建议,供院领导参考。
六. 负责对校内外工作的联系,接待来宾来访等工作。
七. 负责本院公文拟稿、核稿、缮印,上级文件的收发、送阅、送办、催办,各办公室和教研室请示、报告、汇报的送批和送阅。
八. 负责学校的印章管理。
九. 负责本院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管理,并提供利用。
十.指导各办公室和教研室工作,做好文书、档案、统计、信息、咨询等业务培训工作。
十一.负责简报、纪要和大事记的记录。
十二.根据全校作息时间表、安排节假日值班。
十三.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行政工作。
行政办公室电话:0791-838139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