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-学生守责

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-学生守责

 

为保证我院计算机机房教学的正常进行,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机环境,特对机房的管理作如下规定:

1、学生按课程安排的上机时间进入机房上机,进入机房前应把书包、雨伞等物品放于指定位置,按照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座位就坐(按学号就坐),不得随意调换座位。

2、严禁携带任何食品、饮料进入机房,不得随地丢弃垃圾,注意保持室内清洁,爱护计算机,爱护机房内的桌椅及各种设施。

3、严禁在机房内大声喧哗,上机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影响他人学习,不得在上机时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各种操作,严禁玩游戏及网络聊天。

4、若机器出现故障而无法使用,应通知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调换座位,不得擅自拔插计算机外部设备与电源插头。

5、严禁私拆机房内各类教学设施、配件,私拆或拿走配件者一经查出,将按校纪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交保卫处处理。

6、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、设置各种密码、删改他人文件和上机文件,不得删除或修改计算机硬盘上安装的软件和文件。未经允许,不得随意修改显示配置、桌面配置和快捷菜单;不得修改系统注册表;不得设置系统密码。严禁复制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文件到电脑上,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。

7、严禁利用机房计算机设备玩游戏或进行聊天活动。一经发现,要进行批评教育,屡教不止者可取消其上机资格。

8、不得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1)违反宪法和法律,煽动抗拒、破坏行政法规实施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
2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、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、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
3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
4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
5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9.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:

1)未经允许,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,对网络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或者增加的;

2)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;

3)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。

10.下机时,按照正确的规程关闭计算机并摆放好桌椅。

本规定由机房指导教师负责监督、机房管理人员负责管理,若违反此规定又不听劝告者,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上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,按违纪处分进行处理。